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馴服狼人男主後,我被迫以身飼狼
"我是書裡的嬌蠻惡毒女配。 不聽系統勸告,在狼人男主最落魄時我狠狠玩弄羞辱他。 一朝破產,我拋棄他連夜跑路,偷偷在外逍遙快活。 後來他成了狼王,把我抓了回去囚禁。 看著他百分百的危險值,系統直呼完蛋。 結果下一秒,他握著我的腳踩在一處。 「小姐不是最會馴狗嗎?我也想被小姐馴服。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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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做女主後,我的人生開掛了
"宋玉又一次為了趙薇薇丟下我。 這次是在我們婚禮上,客人已落座,婚禮進行曲剛播前奏。 系統提示:「這是男主第 100 次拋棄你,你可以解綁並為男主選擇新女主。」 「新女主選趙薇薇。」 不是不離不棄生死相依嗎? 鎖死吧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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