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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鍾情儂 3913 2025-01-07 14:30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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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七年後和前任相遇,他是身價過億的天才畫家,而我在夜市賣餛飩。


    「當年你偷走程哥的畫,現在已經價值上千萬了吧?」


    「我記得她以前就是個不良太妹。」


    「這麼愛錢,怎麼不女承母業,去賣呢?」


    1


    他的兄弟們借著酒勁兒,醉醺醺地開腔。


    程承始終不發一言,眼神陰鬱。


    他的女友祝琳抱歉地衝我笑笑:「不好意思啊,今天畫展慶功,他們喝多了,想要體驗一下平民生活才來這兒。」


    「作為補償」,她仿佛施舍般地從錢夾裡取出兩百塊。


    「二十份餛飩,不用找了。」


    我垂下眼:「抱歉,我準備收攤了。」


    祝琳臉色難看,扯著他的袖口晃了晃:「阿承……我隻是好意,沒想到她會不領情。」


    程承眼底的沉鬱驟然消散,變得溫柔起來,安撫性地與她十指相扣。


    再看向我時,嗓音已經有了熟悉的輕慢:「混成這樣還裝金貴?」


    他一把掀開紗罩:「不是還有嗎?」


    粉面揚在空氣裡,竹木案上還剩下十幾隻餛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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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勉強地擠出了一絲笑意:「最後一份是留給我先生的。」


    「先生?」


    程承扯著嘴角:「江宜,你還真是和從前一樣——謊話連篇。」


    下一秒,他伸過手,鍋子裡的湯汁和蝦皮順著我的頭頂潑下來。


    半冷的湯汁鑽進領口,激得我一個寒戰。


    狼狽是真狼狽。


    對方人多勢眾,我攥成拳頭的手緊了又松。


    他揚起嘴角,惡劣地笑:「這才是一個太妹該有的樣子。」


    祝琳的視線落在我黏膩的頭發上,眼中閃過輕蔑:「算了阿承,我不想計較了,讓她道個歉就走吧。」


    圍觀的人很多,我看著他,毫不猶豫地掏出手機報警:「喂,這裡有人撒酒瘋,砸了我的攤子。」


    2


    我和程承是一個高中的。


    第一次遇見,是在巷子裡。我用酒瓶砸了一個禿頭,對方捂著頭逃竄,還罵罵咧咧:「好好地和你媽學學,裝什麼清高?」


    我氣得渾身發顫,看見有人路過,我默不作聲地擦著手上的血跡。


    這時候,那人遞過來一張紙:「擦幹淨。」


    我認出他了。


    程承,學校的風雲人物。


    雖然學習差勁,但是打架鬧事、抽煙喝酒樣樣不落。


    上學期市裡的繪畫比賽,程承拿了一等獎。


    因為一張眉眼好看的獲獎照被瘋傳,風靡校園。


    我承認,起初我和程承混在一起,是存了別的心思的。


    謾罵、霸凌、壓抑的空氣……


    生活就像緊裹的蠶繭,讓人喘不過氣來。


    我甚至不敢考得太好,因為一旦名次足夠靠前,那些人就會像蛆蟲一樣地爬出來,拉著我和他們一起深陷泥潭。


    我比任何人都想要從爛掉的世界裡爬出去。


    少年被徐風拂過的翩翩白衣的一角,陽光下好看分明的眉眼……


    溺亡的邊緣,有太多可以稱之為「稻草」的東西想要抓緊。


    3


    祝琳就是那個時候出現的。


    球場的觀眾席上,她帶著幾個人坐在我身邊。


    她的目光掠過抱著校服外套的我,投向球場中的少年:「我不要的東西,你還挺稀罕的。」


    祝琳家庭富裕,在學校裡一向是大小姐的做派,處處高人一等。


    班裡有大把的人捧著她。


    「聽說你家裡很窮,住在那種……」


    她擺弄著精致的美甲,絞盡腦汁地想了個詞:「貧民窟?」


    有人起哄:「大小姐,人家那叫城中村。」


    她捏著鼻子,抬手故作地扇了扇:「怪不得,一股窮酸味兒。」


    隻是這樣的羞辱沒持續多久。


    抱著球過來的程承站在我們面前,冷冷道:「你們在做什麼?」


    祝琳臉色倏然發白,但很快地,她又有了新的底氣。


    「就算我拒絕了你,你也不該和江宜這種爛人混在一起,你知不知道她媽是個什麼貨色?」


    他佇立在原地,眼中閃過一絲復雜。


    在場的人都是一副看好戲的模樣。


    無聲的羞恥幾乎瞬間充斥了我渾身上下的每個毛孔。


    程承拉起我,丟下一句:「與你無關。」


    事後,我問他:「你追過祝琳?」


    他似乎有些惱怒。


    沉默了好一會兒,他忽然定定地看著我:「蒼蠅不叮無縫的蛋,為什麼別人總找你麻煩呢?江宜,你能不能從自己身上找問題?」


    程承皺著眉,上下打量我:「其實,你不染這些花花綠綠的頭發,還是好看的。」


    我苦笑了一下。


    從小到大,我聽過最多的話就是,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。所以,被人咒罵有爹生沒媽教,也是我的錯。因為考得太好,被人扯著頭發按在女廁的洗手池裡,也是我的問題。


    霓虹燈下,程承見我不說話,起身走得幹脆。


    我心裡忽然有些酸楚。


    熙熙攘攘的馬路上,行人如織,似乎每個人都有去處。


    隻有頭頂這一簇燈火,屬於我。


    可是上天似乎在和我開玩笑,那團燈火很快地撲騰了幾下,燈熄了。


    4


    警察調解過後,祝琳她們不情不願地道了歉。


    我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,回了家。


    或許,這也不能稱之為我的家。


    郊區的獨棟別墅,這裡的每一樣陳設,都是賣了我也賠不起的價格。


    二樓的書房,男人在看一份雜志。


    室內沒開燈,隻書桌上掬著一個矮矮的墨綠燈盞。


    昏暗的燈光灑下,將碎金批駁流瀉,映在他的眼底。


    門沒關,聽見腳步聲,男人抬頭,眼裡的錯愕一閃而過。


    他將雜志隨手扔開,輕笑:「江宜,你好像總是有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狽的本事。」


    我沒說話,有些局促地站在門口:「今天的餛飩沒能按約定送過來。」


    他按了按眉心,有些無奈:「這不重要。」


    沈括起身,從我身側走過,神色冷淡:「洗個熱水澡,先去睡吧。」


    5


    沈括是個很奇怪的人。


    明明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商業大亨,卻不喜與人打交道。


    生了一張漫畫裡斯文敗類的臉,卻不加以利用,從沒傳出過什麼緋聞。


    我曾一度懷疑他不喜歡女人。


    當初是他資助我上完大學,在我最捉襟見肘的時候,伸出援手。


    哪怕這援手之後,有他的目的。


    但是沈括向來坦蕩。


    就像我大學畢業那年,四處求職。


    他遞給我一份合約,寡冷的一雙眼,攜了淡淡的笑意:「沒什麼問題的話,三年後,你我銀貨兩訖。」


    沈括對我另眼相待,隻是因為我長得像他逝去的妻子。


    合約的內容並不過分,必要時候陪他出席一些場合,每周末送來一份餛飩。


    那時,我沉默了很久,問他:「餛飩要買的,還是做的?」


    他怔了一下,皺著眉思索:「都行。」


    除了合同規定的內容,這些年,我們之間幾乎沒什麼交集。


    有時候,我對著鏡子端詳自己。


    究竟是哪裡像呢?眉毛、眼睛,或是鼻子?


    新加坡那場合作商的晚會,因為不合腳的高跟鞋,我被他提前送回了酒店。


    房間門口,醉眼迷離之際,我也曾攥著他筆挺西裝的一角,仰頭問他:「沈先生,你的白月光是個什麼樣的人?」


    「白月光?」他尾音上挑,不明就裡。


    我有些窘迫,擔心心思被拆穿,強裝鎮定:「小說裡不都是這麼寫的嗎?不然您為什麼和我籤那樣的合同?」


    他似乎笑了一下,眼底的晦澀卻比夜色要深。


    我不忍心再追問。


    今天是合約的最後一天。


    沐浴過後,我正在吹頭發,卻聽到有人敲門。


    頂著半湿的頭發,我打開客房的門,眼裡閃過一絲訝異:「沈先生?」


    他似乎頓了一下。


    很快地,沈括將目光從我身上挪開,有些不自然地遞過來一杯熱巧克力。


    「要續約嗎?」


    我心裡一緊,良久,我聽到自己艱澀的聲音:「不必了。」


    他欲言又止,最後隻是淡淡道:「以後有什麼困難,你可以打我電話。」


    客房的門被再度關上。


    我頹然地坐在沙發一角,發梢的水一滴滴地落在手背上,我卻渾然不覺。


    我隻知道,差一點兒,我就要說「好」。


    差一點兒,就再一次重蹈覆轍,溺進那溫柔裡。


    沈括是個好人,在我孤立無援時,將我從泥潭裡拉出來。


    三年前,一念之差,我同意了沈括的提議。


    起初,隻是為了報恩。


    但我很清楚,他的關照與體貼,背後藏匿的浪漫並不屬於我。


    而是他逝去的妻子。


    我比誰都希望他能盡快地走出來。


    但隻要我還留在他身邊,這張臉隻能勾起他掩埋的那段回憶。


    我翻出沈括每個月固定打錢的那張卡,塞進房間吊蘭的花盆裡。


    「從現在開始,我們當真就銀貨兩訖了。」


    房間內,我輕輕道。


    6


    第二天,我從沈括的別墅離開,路上接到了閨蜜小語打來的電話。


    她諄諄教導:「近水樓臺先得月,你為他周末去夜市擺攤,苦學做餛飩的手藝,哪個霸總這麼難搞,喜歡吃這種玩意兒?」


    「你別告訴我,你倆七年了還沒修成正果?」


    我沉默了:「我們分開了。」


    電話那頭,她嘆了口氣:「接下來什麼打算,還做策劃嗎?要不要來我這兒?」


    「上個禮拜,周氏集團分公司的面試過了,我明天去上班。」


    這是我新入職的一家公司。


    隻是冤家路窄。


    人事帶我去策劃部報道時,我碰見了祝琳。


    主管介紹我給部門的同事認識。


    祝琳當著眾人的面冷下臉:「本來不想在自家公司歷練,才來周伯伯名下的公司,沒想到在這兒也能遇見晦氣的人。」


    同事被她奇怪的態度弄得一頭霧水,隻好在她走了之後安慰我:「江宜,琳琳沒什麼壞心思,就是大小姐脾氣。」


    當晚,一張照片被人扔在公司群裡。


    照片裡,我形容狼狽,正是那晚被程承潑了餛飩湯的現場照片。


    群裡很快地八卦起來:「這不是策劃部的新人江宜嗎?發生什麼了?」


    「勾引人家男朋友,被正主手撕了唄。」


    有人道:「公司也不做背調嗎?一個擺攤的也能入職?」


    他們很快地從側臉辨認出,站在程承身邊的是祝琳。


    流言可以殺死一個人。


    我向來知道。


    第二天一大早,便有一群人關切地安慰她,並八卦更多的細節。


    祝琳溫柔地笑笑:「這種事在公司傳開,難免影響不好,都散了吧。」


    策劃部的同事紛紛地為她打抱不平:「琳琳,你也太善良了吧?要是我,昨天就破口大罵了。」


    不乏有人在我面前拔高嗓門:「晦氣,和這種女人在同一個公司。」


    洗手間內,祝琳堵住我的去路,勾唇笑道:「這不是我們新來的餛飩西施嗎?」


    我眼神平靜:「麻煩讓開。」


    她卻毫不相讓,伸手擋在我面前。


    眼底的威脅不言而喻:「江宜,我不過是給你點兒教訓,你是小偷做慣了?當初偷畫,現在又敢覬覦程承。」


    看見有人進來,她壓低聲線:「我給你三天時間,自己從公司滾出去,別逼我把你曾經的爛事抖出來。」


    7


    第二天,例行會議結束。


    辦公室內,策劃部的領導將文件推過來,笑得意味深長。


    「江宜,公司這是器重你。」


    程承是公司負責的衍城畫展賽事的特邀評委。


    這個項目本來是祝琳在跟進的,誰都知道她和程承之間的關系,有祝琳的牽橋搭線,一直進展得很順利。


    那些夢想著一飛衝天的畫手,很多就是衝著程承來參賽的。


    但是自從昨天祝琳稱病請假,程承那邊就宣告終止與周氏的合作。


    明眼人都知道程承的意圖。


    隻要讓他出了氣,一切好說。


    「江宜,我說過,遲早你有求我的一天。」


    酒店的總統套房,程承看著被侍應生帶上來的我,眼裡閃過一抹自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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